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完善新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新区交通安全系数,现计划采购部分道路标识标牌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采购信息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本次采购。
一、项目概述
1.采购名称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道路标识标牌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采购
2.采购包、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和林格尔新区道路标识标牌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牌采购 |
道路标牌(详细规格尺寸见附件) |
10套 |
其中1套因交通事故造成基础及展面板受损,需进行更换 |
2 |
货车禁行、禁止鸣笛一体标牌(详细规格尺寸见附件) |
14套 |
||
3 |
限速、学校路段减速慢行提醒一体标牌(详细规格尺寸见附件) |
14套 |
||
4 |
护学通道隔离护栏(详细规格尺寸见附件) |
70延米 |
3.服务地点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
4.采购单位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
5.采购内容
更换标识膜的道路标牌10套(其中路口1套因交通事故造成基础及展面板受损,需进行更换);安装限速、学校路段减速慢行提醒一体标牌14个,货车禁行、禁止鸣笛一体标牌14个;云谷学校校门口设置约70延米的护学通道隔离护栏(详见附件采购清单及设计图纸),如报价供应商有疑问可拨打公告下方咨询电话。
二、相关要求
1、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清单中须明确每一套指示牌的单价、总价(包含税金等)及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报价期:请于2025年8月13日17:00前提交报价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大楼东楼412室(不接受邮寄),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3、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进行供应。
5、采购预算:本次预算为127551元。
6、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7、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报价材料要求纸质装订版一份密封,密封外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后递交本单位(需提交盖章原件,提交彩印等复印件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采购实施内容交付验收合格后付款(质保期1年),结算依据最终验收清单中数量、单价及总价据实结算。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1)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公章及签字等)。
(2)报价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9、采购评审、定标原则:在每份报价文件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符合本次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信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遇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据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顺延成交资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7389078
政策文件: